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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需谨慎!无证驾驶致事故,车主或需担责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02) 浏览 161

案情:刘女士有一辆面包车,但自己不会开车,丈夫去世后车辆一直闲置家中。朋友李某多次请求借用,起初刘女士不同意,后因李某反复劝说,最终将车借出。然而,李某在拿到车后不久,便将车辆转借给其没有驾驶证的男朋友。一次出行中,该男朋友驾驶车辆与某公司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辆损失5万余元。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将李某及其男朋友一同起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女士感到十分委屈,她表示自己虽是车主,但对此次事故并无过错,车辆是通过李某借出的,李某有驾驶证,因此责任应由李某承担。然而,法院判决认为,李某的男朋友属于无证驾驶,交通部门认定其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应承担对受损车辆的赔偿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当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果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刘女士虽未直接将车借给李某的男朋友,但法院查明她实际上认识该人,并且明知其无证驾驶仍将其车辆出借,因此认定其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朋友间借车需谨慎,履行相关义务是关键。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朋友间相互借用车辆的情况也日益普遍。车主在出借车辆时,应仔细核实借车人的驾驶资格、使用目的等,避免因疏忽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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