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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能否进公共浴室?商务部新规引发争议与法律质疑》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11) 浏览 176

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室引发争议。尽管有七成网民表示支持,但艾滋病患者对此表示强烈不满。2013年10月12日,中国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提出,公共浴室应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明确禁止性病、艾滋病及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若经营者违反规定且整改不力,最高可被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该办法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1日。

然而,这一规定被北京民间防艾组织——中国彩虹健康中心质疑,认为其制定者缺乏基本医学常识,且与现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相冲突。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机制,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包括婚姻、就业、就医和入学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歧视。

《艾滋病患者能否进公共浴室?商务部新规引发争议与法律质疑》插图

作为国务院颁布的上位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具有法律优先效力,而《沐浴业管理办法》作为商务部制定的下位法,不得与之相抵触。因此,该管理办法中关于禁止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室的规定,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的歧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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