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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遭遇“凶宅”能退房吗,能否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1年前 (2023-06-04) 浏览 106

买房遭遇“凶宅”,买家要求房主才撤销了购房合同

2012年7月,济南一市民娟某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售价41万元。娟某于7月6日与房介签订了购房合同,交给房主1500元押金又交了8200元中介费。后来得知这套房子是“凶宅”,于是娟某要求退房,撤销购房合同,并退回了押金和中介费。

律师见解:买房遭遇“凶宅”能否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见解一——“凶宅”不能作为撤销合同的有力理由

针对房主和买主在“凶宅”问题上产生的争议,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山东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某认为,只要购房合同一旦签订,除非有法律强制性的规定,那合同将会生效。即使是“凶宅”,如果卖房人撤销合同,那也是出于道义上的考虑,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凶宅”不能作为撤销合同的有力理由。

见解二——买主可以提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重大误解,申请撤销合同

山东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某认为,《合同法》是用于普遍性判断的标准,在具体实施上还应参考其他法规,隐藏房屋“凶宅”涉嫌侵犯买主的知情权,也违背了民法公平合理的原则,买主可以提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重大误解申请撤销合同,最后依靠法院裁定。

刘某认为,从房介角度分析,虽然工作量很大,房介也应该对房源信息进行完善和核实,为消费者提供可信的参考信息,从这个方面来说,出现‘凶宅’争议,房介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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