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取消购房落户限制,45岁以下本科可直接落户
济南市拟取消购房落户限制,相关意见稿于6月16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取消了投资纳税、购房等落户限制,同时优化了人才引进、政策迁入、亲属投靠、居住就业等落户标准,以适应省会城市中心、次中心及卫星城不同区域的发展需求,实行分区域、分类别的户口迁移政策。
此次政策实施范围包括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全域。在这些区域全面放宽落户政策,旨在吸引更多外来人口落户,促进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就地转化。
具体落户条件如下:
1. 在长清区、章丘区的政府驻地或其他建制镇范围内,凡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此外,在人才落户、居住就业落户、政策落户、引进项目落户、亲属投靠落户等方面,均享有同等政策待遇。
2. 对于已在长清区、章丘区落户满2年的居民,以及该区域原常住户口居民,如符合市区范围内相关户口迁移条件,也可申请在居住地落户。
关于购房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 购房后尽快办理房权证,然后携带房权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
2. 携带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同意迁入证明。
3.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户口准许迁出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出证明。
4. 最后,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由居委会编排户号,再将全部手续提交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完成迁入流程。待派出所受理并同意迁入后,将材料档案录入系统,整个流程即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