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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男生掏房产证求婚学妹 房产证署名对产权的影响

房产纠纷 1年前 (2023-08-02) 浏览 85

大四男生掏房产证求婚学妹

大四男生掏房产证求婚学妹 房产证署名对产权的影响插图

6月18日,吉林长春工程学院毕业典礼上,一大四男生在舞台上掏出房产证复印件,向自己的大三女友求婚。在现场同学和老师的集体见证下,女生当场感动哭泣并答应求婚。视频最后,男生说“他决定是她了,拿房产证就是要告诉她,他一切都准备好了,只等她大四毕业就要娶她”,此外男生也表示,房子是父亲买给他的,他也很感谢父亲能够让他拥有这些跟女朋友求婚。在场的同学们,又吃了一波“狗粮”,祝福两位能够一直幸福下去~

房产证署名对产权的影响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的成立采用登记制度,即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因此,署名应该慎重,房产证上的署名应当协商确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院的相关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按照婚姻法规定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的出资人可以办理房屋共有权的登记,共同享有房屋的权利份额。如果将来涉及财产分割,只能分割共同所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婚前个人财产。房屋出资人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对房屋购买的出资额,即可按照出资额分割房屋价值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额。

从法律角度上讲,如果将女方名字写入产权证,就意味着即使是男方婚前出资购买,也可能将该部分婚前个人财产变更为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男方单独交纳首付,婚后单独还贷,不将女方名字写入产权证,则该房屋婚前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部分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因此只要男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和父母出了全部首付款钱,这些钱就是他的个人财产,女方也就不能要求平分房产了;如果男方不能证明自己一人交纳的首付款,则以产权证为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男方在婚后即便一个人负责还贷,不论房产证上写的一方名字或者双方名字,婚后还贷的部分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如果房产证写上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所有人共有。而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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