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长太美遭开除 经理称“为什么不去站街?”
女子因长太美遭开除
海峡网讯,24岁的英国姑娘Emma Hulse声称自己被影视制作公司辞退可能是因为“长得太美”。当天Emma到公司准备开始8小时轮班时,当班经理居然对她说:“你为什么不去走秀当模特?”经理还提议带她去“喝上一杯”。之后,经理没做任何解释就把她打发回家。辞退Emma的影视制作公司Unit TV已证实她的说法,并表示涉事经理因违反公司规定已被劝退。在求职网站的自我介绍页面上,Emma给自己的标签是推销员、制片助理以及摄像助理。目前她住在伦敦梅费尔区(上流住宅区)。Emma说:“那天我到公司后,正准备开始工作。那名经理问我是不是模特,为什么不去走秀或是‘站街’?”“虽然我当时涂了口红,但我觉得没有不恰当。我穿了衬衫和长裤,没有不得体的地方。之后经理要了我的号码,还约我去喝点东西”。之后Emma接到了被开除的通知。Emma说:“当时我一脸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能这家公司就喜欢招一些长相平庸的人,我这种长相可能容易让他们分心吧。”“我也曾经在很多制作公司工作过,从未因长相被辞退。”广大网友纷纷表示:“长太美也是错?”
公司开除员工的正当理由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辞退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