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集团向中国游客求爱:希望化解矛盾恢复业务
乐天集团向中国游客示好
据中国网报道,随着中国民众对韩国及乐天集团的负面情绪不断上升,乐天在华业务屡遭阻碍。对此,韩国乐天集团董事长辛东彬已亲自出面表态。当地时间23日,辛东彬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表示:“我热爱中国,我们非常希望在中国继续开展业务。”他将中国称为“祖先的故土”,并强调,如果政府要求像乐天集团这样的民营企业放弃一块土地用于部署“萨德”系统,他认为这是政府的选择权,企业无法拒绝。
辛东彬透露,乐天集团在中国的投资总额约为50亿美元,拥有约2.5万名员工,其销售总额中约有10%来自中国市场。他表示,目前尚无解决当前困境的办法,但希望在5月9日韩国大选后,新当选的总统能够帮助缓和韩中关系,为乐天恢复在华业务创造有利条件。此外,乐天集团某高层也表示:“尽管目前处于紧张时期,但未来仍将继续向中国投资。”
为表达对中韩关系改善的期待,乐天集团自本月24日起,在首尔明洞的乐天百货本店、7-11便利店等中国游客集中的商圈,张贴了大量用中文书写的“因为理解,所以等待”字幅。这些标语也出现在乐天百货蚕室店的正门、休息区、走廊及自动扶梯等位置。乐天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希望两国之间的矛盾早日化解,恢复昔日的友好关系。
韩媒指出,中国正式实施“韩国游禁令”后,乐天百货和免税店的销量大幅下滑。面对这一局面,乐天希望通过这一举措向中国游客示好,恳求他们不要对其实施抵制。据韩媒报道,乐天玛特在中国的门店中有一半以上被“勒令停业”,导致资金紧张。为此,乐天集团决定向其中国分部紧急注资3600亿韩元(约合22.19亿元人民币),以缓解当前的经营困境。同时,乐天玛特还将更换全部在华法人代表为中国人,进一步推进本地化战略。
要约邀请的法律定义与特征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其目的是引诱他人提出要约,而非直接达成合同。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也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在发出要约邀请后,若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常见的要约邀请形式包括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以及商业广告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品广告的内容具备要约的全部要素,如明确的标的、数量、价格及履行方式等,则应视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目的不同**: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直接目的是与对方达成协议;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对方主动提出要约,其目的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
2. **内容要求不同**:要约必须包含未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体现出当事人愿意受其约束的意愿;而要约邀请则不包含此类内容,也不表示愿意接受约束。
3. **对象不同**:要约通常针对特定的相对人,因此多采用对话或信函等方式;而要约邀请则面向不特定的公众,常通过电视、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