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橱柜未签协议维权难,消费者需注意合同细节
买橱柜未签协议维权难
市民汤女士反映,去年7月通过装修公司代购了一套价值近万元的整体橱柜,使用仅一周,两个抽屉的滑道就脱落了。她联系装修公司,对方表示应直接与橱柜厂家沟通处理,而厂家则称更换滑道需额外付费。汤女士随后与厂家沟通,厂家同意给予适当优惠进行更换。然而,近日她家的橱柜再次出现两个抽屉滑道脱落的问题。汤女士表示,她平时使用抽屉非常小心,但滑道却屡次出现问题,怀疑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认为装修公司和厂家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过,由于她并未与装修公司和厂家签订有关保修和退换货的书面协议,维权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
近期,类似案例也引发关注。市民赵女士在装饰市场购买了一套橱柜,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支付了预付款。然而,当橱柜送达后,她提出希望安装后再支付余款,以便确认产品质量,但经销商拒绝了这一要求,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赵女士表示,她担心安装后发现问题,退换货将变得困难,但因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导致“安装后再付款”的请求被拒。
维权难题:家具无统一“三包”标准
当前正值装修旺季,橱柜等家具销量上升,相关消费纠纷也逐渐增多。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常遇到以下问题:一是送货安装不及时,甚至出现家具与订单不符、安装过程中损坏等情况;二是产品质量问题,如销售无厂名、厂址、商标的家具;三是售后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透明或随意收费等。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家具“三包”标准,售后服务主要依赖经营者的承诺。一旦经营者不履行承诺,消费者维权将面临较大困难。本报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指出,由于家具行业尚无统一的“三包”规定,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通常需要依据买卖协议中的具体约定来解决。如果协议不明确或消费者未签订协议,维权将更加困难。
提醒:签订买卖合同要细化条款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定制家具时,应将家具的规格、型号、颜色、送货安装时间、售后服务标准等内容详细写入合同。在家具送达或安装前,消费者应仔细检查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在收货单上注明,必要时可拒绝签收。此外,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装饰装修产品买卖合同时,务必细化相关条款,确保双方责任明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减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