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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无房产证离婚如何分割?法院判决使用权归一方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7-31) 浏览 135

案情简介:张某与谢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婚后在华容区庙岭镇育才路7号共同建造了一套约90平方米的自建房,但该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此外,双方还共同购买了一辆价值13万元的起亚牌YQZ7204A小轿车(车牌号为鄂A×××××),并登记在被告谢某名下,谢某名下另有10万元存款。

法院判决:自建房的使用权归被告谢某所有,婚后共同存款10万元归被告谢某所有,起亚牌YQZ7204A小轿车归原告张某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位于庙岭镇育才路7号的自建房及婚后共同存款10万元。原告张某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的所有权,同意由被告谢某享有。法院认为,原告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其意愿应依法予以尊重和支持。对于自建房的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本案中,因该自建房尚未取得产权证,法院根据双方意愿,判决由被告谢某使用。

律师说法:在离婚案件中,若涉及无房产证的自建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性质。一种情况是房屋已建成但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此时房屋虽无产权证,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使用权的归属;另一种情况是房屋尚未建成或未取得任何产权证明,此时该房屋可能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分割,但所投入的购房款或建房费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另行处理。

对于商品房而言,若尚未取得产权证,通常法院也不会分割其所有权,但已支付的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进行分割。而自建房若未办理产权证,一般无法进行买卖或转让,离婚时法院通常不判决分割,仅就使用权作出处理,待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再行分割。

以上即为“自建房没有房产证,离婚时如何分割”的案情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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