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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城镇化试点村庄,能否按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 1年前 (2023-08-01) 浏览 70

案情简介

吴某某家住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某村,2015年某日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去昌平区某小学接小孩儿,适有徐某某驾驶小客车从小学门口经过,将吴某某撞伤,吴某某的电动车损坏。交通队认定:徐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吴某某被送至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吴某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左侧锁骨粉碎性骨折等严重伤害,住院治疗21天,共花费医药费7万余元。

2015年11月份,鉴定中心对吴宝林伤情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吴某某评定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误工期为90-120日,营养期为60-90日,护理期为30-60日。

2015年12月吴某某将司机徐某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司机徐某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治疗所花费的医疗费及相关损失共14万余元。

双方争议点:居住在农村城镇化试点村庄,是否可按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

双方在残疾赔偿金是否能按城镇标准支持方面产生争议,其余诉讼请求均予认可。

吴某某观点:自己虽然居住在昌平区小汤山某村,但该村系农村城镇化改造试点,吴某某原有土地已经被村委会收回,用于建设温泉度假区。而且吴某某也提出自己经常在城镇里从事一些零工工作,有村委会的证明,应按城镇标准支持残疾赔偿金。

司机徐某某及保险公司观点:吴某某住在昌平小汤山某村,系农业户口,没有证据证明其收入来源地及消费地为城镇,故按照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不予认可。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吴某某主张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一节,吴某某未能证明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故法院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司机徐某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吴某某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赔偿款共计124762.98元。

律师解读

农村户口的交通事故受伤者,是否能按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一直都是交通事故纠纷领域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律师强调,农村户口的交通事故受伤者,必须在有充分真实证据证明自己收入来源地及消费地均在城镇,并在城镇居住满一年的,才可按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否则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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