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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打工未签合同被扣工资,临时用工是否需要签合同?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8-03) 浏览 173

大学生暑期打工本是为了积累社会经验,为未来就业做好准备,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然而,由于缺乏基本的就业常识,许多学生在打工过程中遭遇不公,甚至权益受损。刘莉同学便是其中之一。她日前通过本报新闻热线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在暑期打工时遇到的困扰。

刘莉在暑假开始不久便和同学一起加入本市一家名为艾森整合行销公司的促销团队,负责为顾客分发奖品,工作周期为两周,实行“做一休一”的制度。然而,公司仅进行了简单的培训,便让她直接上岗,且未与她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两周结束后,结算工资时刘莉发现少了一天的报酬。她随即询问原因,公司解释称是因为她有一天迟到并早退,因此被扣了一天工资。

刘莉对此感到委屈,她认为:“如果当时就告知我们扣钱的原因,我们也不会这么被动。现在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完全不讲道理。”她的遭遇并非个例,许多暑期打工的学生都可能面临类似问题。

记者随即联系了该公司业务主管汤小姐。她回应称,刘莉在工作期间有两次迟到,一次迟到并早退,扣一天工资已经是比较宽容的处理方式。当被问及为何没有签订合同时,汤小姐表示,刘莉是大学生暑期打工,属于临时用工,因此公司未与其签订正式合同。

那么,刘莉和公司究竟谁更有道理?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责任。但公司责任更为突出,因为临时用工同样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刘莉作为学生,可能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足,但作为用人单位,公司有责任在用工前告知相关规则,并签订书面协议。至于被扣的一天工资,由于缺乏合同约束,责任不应完全由刘莉承担,而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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