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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树木不慎砸到老汉头部,死者老汉家属要求赔偿损失

债权债务 1年前 (2023-06-03) 浏览 83

砍伐树木不慎砸到老汉头部

孙刚购买了襄城县红云镇小桥村紧邻公路的三棵杨树,2012年9月20日下午孙刚与自己雇来的工人在砍伐至第三棵杨树时,感觉杨树一定是自西向东倒地,便指派雇工负责看住路口不让东西边的人通过,但当第三棵杨树自西向东倒地时,却偏往西南方向倒去,此时,一名在此捡拾树叶的65岁老汉黄郑被砸倒地致使头部碰撞在地上。

死者老汉家属要求赔偿损失

老汉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因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黄小歌于9月28日起诉到法院。

12月5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审理一起身体权纠纷,最后,法庭判决被告人孙刚赔偿原告黄小歌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慰抚金共计三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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