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用破窗锤砸12公交车 保持好奇心并不总是好事
学生用安全锤砸12公交车
4月10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了解到,案发后,警方抽调精干警力迅速介入调查,很快查清案情:砸车玻璃的是4名小学生!
据了解,接到报案后,大东分局成立专案组,查看附近监控录像并走访调查,结合嫌疑人作案动机分析,认定未成年人作案可能性较大。专案组民警对附近的学校进行了摸排,确定有4名6年级的小学生在公交车玻璃被砸的时间段去过公交站。专案组通过这条线索进一步摸排,确认了这4名具有重大嫌疑的学生。
经大量工作,警方于4月10日找到了4名学生。原来,4月6日,4名学生放学后到该公交车终点站的公交车上玩耍,发现了公交车驾驶员座位下的破窗锤。处于好奇和淘气,他们用破窗锤先后将12辆下线的公交车玻璃砸坏。
办案民警通知了涉案的4名学生监护人和学校领导,并对这4名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目前,公交公司已经与学生家长进行对接,对赔偿损失的问题进行沟通。
损失如何赔偿
影响公交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现有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约束的呢?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乘车人不准妨碍驾驶员驾驶或向车外抛掷物品妨碍交通安全,否则会被处警告或10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也对乘客必须遵守的乘坐秩序作出明确规定,即“乘客不准损坏车、船设备,或者进行其他妨碍车、船行驶、停靠和乘客安全的行为”,违反规定“造成城市公共交通设备、设施损坏或者乘客、乘运人员同财物损失、人身伤害的,由经营城市公共交通车、船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修复、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