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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女生因校园贷陷入困境最终选择自杀,呼吁关注校园贷危害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7-31) 浏览 211

一位大二女生因陷入校园贷而选择在宾馆自杀,令她的父亲熊先生痛彻心扉,泪水打湿了他的双眼。在一旁的母亲更是悲痛欲绝,几乎无法站立,需依靠亲人的搀扶。昨日,他们在承受失去爱女的沉痛中,拨打《海都报》热线95060,哭诉这一悲剧,呼吁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注校园贷的危害,希望不要再有类似的悲剧发生。

悲剧发生在4月11日下午2时许,地点是泉州城东某高校附近的学生街一家宾馆。熊先生的女儿如梦(化名),是一名厦门华厦学院的大二学生,因陷入校园贷,承受巨大的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的骚扰,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昨日下午,海都记者从丰泽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获悉,初步调查显示,如梦系自杀。

熊先生来自三明将乐,在石狮锦尚镇一家印染厂工作。女儿如梦出生于1997年,今年24岁。他回忆道:“11日下午5点多,我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我女儿死了。”突如其来的噩耗让他难以置信,他和家人急忙赶往现场。目前,如梦的遗体仍静静地躺在宏福园殡仪馆。

据熊先生介绍,4月10日晚上9点多,女儿如梦入住宾馆。根据宾馆监控显示,当晚10点前她曾两次进出房间,一次是拍摄宾馆WiFi密码,另一次是提着黑色袋子。此后,她再未离开房间,直到次日下午2点多,宾馆工作人员发现她已无生命迹象,随即报警。110和120赶到现场,但为时已晚。

如梦的辅导员陈老师昨日告诉记者,在她眼中,如梦是一个懂礼貌、乐观开朗、与同学关系融洽的学生。早在2月27日,陈老师就曾因校园贷问题约谈过如梦,当时如梦表示已经还清欠款。陈老师对此深信不疑,未再进一步关注。

至于如梦为何卷入校园贷,目前家属仍不清楚。但陈老师透露,如梦曾提到在做代购类的微商生意,可能因亏损而走上校园贷,最终越陷越深。陈老师也表示,虽然学校多次强调校园贷的风险,但由于其渗透力强,防不胜防。

4月10日晚上11时35分,如梦通过微信向父亲发去了生前最后一段话:“爸爸,其实我真的好爱好爱你啊,从小到大,我做了那么多错事,你都原谅我了,可是这一次,我真的觉得很累啊。原谅我这个不孝女,最后一次任性吧!一直在你面前丢脸,很糟糕。还没来得及赚钱好好孝顺你们,如果有下辈子,爸爸我再全部还给你。对不起,爸爸。千万照顾好爷爷奶奶。”

熊先生还提到,女儿也给弟弟发去了信息,嘱咐他照顾好父母和爷爷奶奶。

熊先生回忆,最早在2月22日,他收到了一条催款短信,短信中包含女儿的详细信息。女儿称她在网上借了钱,大概要还21800元。熊先生当即让在晋江工作的大舅哥带着钱前往厦门,帮助女儿还债。4月1日,他又接到催款电话,立刻给女儿汇了4000元,女儿承诺已经接近还清。

然而,让熊先生始料未及的是,4月5日,妻子的手机突然收到了一张女儿上半身的裸照。对方只是发送了照片,并未多言。熊先生再次为女儿垫付了14000元。

熊先生一直追问女儿到底欠了多少钱,希望她能回家面对,家人一起还清。但女儿始终不清楚具体欠款数额,坚持要在外面兼职赚钱还债。

据“今借到”平台的借款人林先生透露,通过该平台的账号查询功能,可以看到如梦的借款记录:累计借款金额达570985元,借款笔数257次,当前欠款金额为56455.33元。

关于“裸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专家指出,裸贷本质上是一种以裸照为抵押的借贷行为,但其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4条,任何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借贷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裸贷中的高利贷行为也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不公正的借贷关系。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出借人可能通过出售裸照来追讨欠款,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构成强迫卖淫罪。

校园贷的阴影,正在悄悄吞噬年轻的生命。如梦的悲剧,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伤痛,更是对社会敲响的警钟。希望更多人能关注这一问题,避免更多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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