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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解读柴静美国生子原因: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案例分析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09) 浏览 163

官员谈及柴静选择在美国生子一事,认为她的决定有其现实考量。柴静作为一位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人,本应被视为爱国典范,但她的选择引发了部分人的质疑,认为她“媚外”。然而,官员指出,柴静崇尚的是美国的一些制度优势,因此选择在海外生育,这在她个人看来并无不妥。

据这位官员介绍,选择在国外生育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成本较低;二是即使超生,国外也不收取社会抚养费;三是可以为孩子申请外国国籍。这些因素确实影响了许多家庭的生育决策。

在中国,超生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为: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进行征收。对于存在严重情节的超生行为,征收倍数会相应提高。例如:

官员解读柴静美国生子原因:超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案例分析插图

1. 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具体收入的,按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 超生后未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若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经举报查实,则按五至六倍征收;
3. 所在村民委员会土地被征用后违法多生育的,按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 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或转移财产的,按四至六倍征收;
5. 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四至六倍征收;
6. 重婚生育或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六至八倍征收;
7. 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在二至六倍范围内酌情决定征收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因此,像张艺谋这样的公众人物,因收入较高,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自然也更多,例如他曾被要求缴纳高达700万元的费用。

如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上的金额超过上述标准,当事人有权依法提出行政复议。如对相关法律条款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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