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确定 不动产登记制度(图)
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确定
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确定,没有一线城市上榜。不动产登记秩序亟待完善,这一制度一旦确立下来,可以避免很多房屋买卖、租赁方面的纠纷,这一制度的确立很有必要。目前,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存在明显的漏洞,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确定,可以说为解决问题迈出了第一步。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要建立不动产部际联席制度,编制统一调剂,6月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从目前至6月底,时间仅有3个多月,也就是说,距离该条例出台的大限只有100多天。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介绍,目前国土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推进进行了规划,将成立协调委员会,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将相关部门集合到一起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建立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网络登记平台。
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例如,某甲通过合法建筑建造住宅一处,经甲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由房产管理部门将其房屋权属状况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该项记载就是不动产登记,又称不动产物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具有如下含义: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不动产登记的对象包括以下权利:(1)所有权;(2)地上权;(3)永佃权;(4)地役权;(5)先取特权;(6)质权;(7)抵押权;(8)租赁权;(9)采石权。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性质。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大致有三种学说:(1)公法行为说。(2)证明行为说。(3)私法行为说。我们认为,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
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确定,对于买房、租房的百姓来说,实在是好事一件,只希望试点的过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早日解决,为将来真正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做好准备。在买房租房过程中,为了确保安全,不妨向律师多咨询。(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