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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二院被曝病人去世后仍开药,执业医师有哪些义务?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12) 浏览 192

哈医大二院近日被曝出在患者去世后仍开具药品费用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实上,此类问题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05年,该院就曾因“550万元天价医药费”事件受到舆论质疑。当时调查发现,医院存在违规收费、部分科室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管理混乱以及对患者家属投诉处理不当等问题,相关责任人也依法依纪受到了处理。

此次事件中,网友金先生在天涯论坛发帖,标题为《哈医大二院在病人死后依然开药,药单一天输液41组》。他透露,其妹妹于2014年2月在该院病逝,住院13天,花费21万余元。然而,金先生发现,妹妹在24日去世后,医院仍在24日和25日开具了约两万元的药费单。对此,哈医大二院于4月3日在官网发布声明,解释称多收的费用是由于患者从呼吸内科转入ICU过程中,发生了误计误收,将转科当天在ICU产生的费用错误归入呼吸内科。后来在办理出院结账时,发现ICU存在未收的费用,因此进行了补收。

哈医大二院被曝病人去世后仍开药,执业医师有哪些义务?插图

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是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二是树立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三是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四是不断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升专业技能;五是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此外,医师在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及签署医学证明文件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销毁相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其执业范围或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对于急危患者,医师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同时,医师应使用国家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疗需要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在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时,应如实告知,但需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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