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用户2亿同时在线,QQ资料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QQ用户2亿同时在线
作为腾讯历史上最悠久、最核心的产品之一,QQ在PC时代曾创造了辉煌的成绩,拥有超过8亿的月活跃用户。2014年4月11日晚上9点11分,QQ同时在线账户数突破2亿,创下历史新高。其中,通过手机QQ、QQ for Pad等移动端登录的账户占比超过七成。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当晚在腾讯微博上表示:“恭喜QQ同时在线账户数今晚首次突破两亿!手Q贡献了大部分,后劲依然强劲,与微信既有竞争也有合作,各司其职,两条腿走路更稳健。”
QQ资料是用户的个人财产
QQ作为一种在线程序,其所有权归属于服务提供商,即腾讯公司,并非用户的个人财产。用户在注册QQ时,均需同意《QQ软件许可协议》。该协议第一条明确指出:“本‘软件’由腾讯开发,‘软件’的一切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腾讯享有上述知识产权。”这一条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未显失公平,因此具有法律效力。然而,用户在使用QQ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数据、图片、游戏装备、道具、Q币等虚拟财产,是用户通过劳动或创作获得的,应被视为个人财产。

从《QQ软件许可协议》来看,并未排除用户对其所产生资料的个人财产权。此外,从技术层面来看,只要用户使用正确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腾讯无权拒绝其使用,除非收到相关投诉。因此,用户将QQ账号的使用权指定给继承人继续使用,并无不妥。这一做法在法律和实际操作层面均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