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千灯一化工厂爆炸 看热闹中毒能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吗(图)
昆山千灯一化工厂爆炸,现场毒气弥漫浓烟滚滚,极其恐怖。这末日般的场景下,依然傲立着看热闹的人们,这是多么强大的好奇心所支撑着的人们啊!一边浓烟滚滚,一边驻足观看,这场景基本在每一个火灾或意外爆炸现场都会出现吧,可是这样的“热闹”我们真的值得冒生命危险去看吗?如果此次化工厂爆炸产生的有毒气体,围观群众吸入过量,造成身体损害,能不能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
昆山千灯一化工厂爆炸现场浓烟滚滚毒气弥漫
3月14日下午17时左右,苏州昆山一化工企业内废料与甲苯起火,2个小时后大火被扑灭,所幸昆山千灯爆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现场人员描述,昆山千灯爆炸浓烟高达十几米,天空都黑了,火势蔓延迅速。昆山千灯爆炸后,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均已至现场紧急开展工作,防止有毒气体扩散。
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昆山千灯爆炸事件中燃烧物为甲苯。记者了解到,由于甲苯为一级易燃物,其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具有爆炸性。发生爆炸起火时,冒出黑烟,火焰沿地面扩散。进入现场,眼睛、咽喉会感到刺痛、流泪、发痒,并可闻到特殊的芳香气味。甲苯毒性小于苯,但刺激症状比苯严重。不少市民担心,火灾会不会造成千灯周边的环境污染,燃烧产生的浓烟是否有毒?
记者从官方了解到,对于昆山千灯爆炸,目前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均已至现场紧急开展工作,严格对空气、土壤进行监测,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污染发生。
围观看热闹若遭毒气侵害 可否要求赔偿?
化工厂爆炸,围观看热闹当然少不了,虽然知道“此地危险”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大家也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发微博的、发朋友圈的,消防员叔叔拦都拦不住,只能拉条警戒线,那么问题来了,空气中弥漫着的化学物品,被围观群众大量吸入,如果导致中毒,是否可以要求化工厂赔偿呢?
小编确定以及肯定的告诉您,当然可以!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3: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以上条依据都说明了,化工厂爆炸引起空气污染,而这些污染若造成看热闹群众有害气体吸入过量而中毒,该化工厂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我们具体能要求赔偿哪些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此如果昆山千灯镇的居民因此次化工厂爆炸事件,身体遭到损害根据法律是可以要求该化工厂赔偿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至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受害人可以选择与该化工厂协商处理,也可以通过调解和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挽回自己的损失。
每个人都有好奇心这无可厚非,“中国式看热闹”也可算是人类好奇心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吧,但我们要守住看热闹的基本原则——不要伤害到自己。像这种化工厂爆炸这样的热闹,咱们还是最好躲远点吧,多危险啊,化学气体继续反应,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相当大啊,您看消防员叔叔都是穿戴者特殊保护装备才敢上前的。虽说法律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但是谁愿意没事儿打官司玩儿,谁愿意躺在医院里跟化工厂理论这些事儿?所以有的热闹还是不看为好,危险来临时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