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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功大师王林诅咒记者引争议,法律视角解析诅咒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02) 浏览 172

气功大师王林因记者的报道而引发争议。这位上世纪80年代成名的气功师一向低调,却因接连有名人前来拜访而被迫进入公众视野。在《隐秘“大师”王林的金钱王国》一文见报后,他于22日致电《新京报》记者张寒,愤怒指责其收受钱财进行报道,并声称“你不得好死,你们全家都不得好死”。此举不仅令他陷入舆论风波,也引发了关于“诅咒”是否构成犯罪的讨论。

从法律角度来看,单纯以迷信方式诅咒他人,例如在布娃娃上写上仇人的生辰八字,每日刺针以期其死亡,这种行为虽然在思想上有伤害他人的动机,但并不能直接导致他人死亡,因此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然而,法律并不支持此类行为,也不将其视为合法。如果诅咒行为在实施过程中造成了实际损害,责任的归属则取决于具体情境。

气功大师王林诅咒记者引争议,法律视角解析诅咒是否构成犯罪插图

例如,若行为人在被害人面前公开诅咒,导致被害人情绪失控、精神崩溃甚至猝死,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能需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在明知对方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此外,若迷信行为引发意外事故,如焚烧巫蛊物品导致火灾,可能构成失火罪。

总体而言,诅咒他人本身并不会带来直接的伤害,其影响更多源于被诅咒者的心理因素。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诅咒他人并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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