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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陈家祠广场8亿扩建仅4年遭拆建,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引争议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19) 浏览 194

广州市荔湾区曾投入8亿余元资金,于2009年对陈家祠景区进行扩建,建成陈家祠广场。然而,该广场仅使用了四年,便因地铁八号线北延段建设需要被拆除重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众质疑,如此大规模的投入仅四年便被推倒重来,是否意味着法律对建筑物的拆迁规定过于宽松,或是某些官员在决策过程中忽视了相关法律法规?

据地铁公司解释,陈家祠广场的拆除是基于地铁建设的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并完成报批程序,且被认为是“最优方案”。但知情人士透露,该项目实际是为了迎接2010年广州亚运会,因此在整体规划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根据《城市规划法》相关规定,临时建筑是指因生产、生活需要而临时建造、搭建的结构简易、必须限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其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结构不超过两层,且通常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耐久性材料。而陈家祠广场并非临时建筑,其建设资金巨大,使用时间虽短,却已超出一般临时建筑的使用范畴。

广州陈家祠广场8亿扩建仅4年遭拆建,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引争议插图

魏国鹏律师指出,根据《城市规划法》第33条,拆除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而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则属于合法建筑,拆除时应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应根据临时建筑的残存价值及剩余使用期限进行评估。此外,《城市规划法》第44条也规定,临时建设需经相关部门批准,且不得影响城市规划、交通、市容及安全。

陈家祠作为广州重要的文化地标,其广场的拆除重建不仅涉及巨额财政支出,更牵动了公众对城市规划与公共资源使用的关注。如此短时间内的大规模拆建,令人质疑其合理性与透明度。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调查,查明决策过程,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还民众一个清晰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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