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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监禁是否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决离婚案例分析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6-25) 浏览 281

案件事实:原、被告自2004年起自由恋爱,并于2005年3月14日在和龙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在原告母亲家中共同生活。2005年,被告离家前往青岛,并于同年11月24日因涉嫌抢劫罪被逮捕。2006年6月22日,原、被告的婚生子尹某乙出生。2006年8月11日,被告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现正在山东省某监狱服刑。自被告入狱服刑至2009年8月期间,原、被告每月仍保持电话联系。2009年8月,原告前往韩国务工,未将联系方式告知被告,导致被告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原告至今也未主动与被告联系。双方无共同财产,亦无共同债权、债务。

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原告主张,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被告因被判长期徒刑,现正在服刑,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要求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法院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律师说法:长期监禁是否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项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被告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属于长期监刑的情形,且其犯罪行为已严重损害夫妻感情。因此,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离婚。

在此提醒大家,如在婚姻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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