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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配种成功后拒付报酬引纠纷 法院判决需履行约定

合同纠纷 3年前 (2023-06-25) 浏览 339

案件详情:李某的加白英短猫需要配种,便寻找愿意提供公猫的主人。张某得知后主动联系李某,表示自家的苏格兰折耳猫品种优良。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李某将母猫送到张某家中配种,若配种成功且生下的是苏格兰折耳猫幼崽,张某可从中挑选一只带走作为报酬。然而,张某后来声称配种失败,李某将母猫带走后双方便失去了联系。

直到今年7月,李某在朋友圈晒出四只幼猫的照片,张某才意识到配种实际上已经成功。于是张某要求李某按照约定给予一只幼猫作为报酬,但李某拒绝。张某因此将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李某应履行合同义务
法院查明,李某的母猫确实与张某提供的公猫配种成功,且所生幼猫中有两只为苏格兰折耳猫,符合双方约定的条件。因此,李某应按照约定向张某提供一只幼猫作为报酬。但由于李某已将四只幼猫全部出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张某因此遭受损失。最终,经法院调解,李某同意支付1900元作为配种酬劳,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律师分析:宠物配种建议签订书面合同
律师指出,虽然现实中常见的是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纠纷,但像本案这样因宠物配种引发的后代归属问题也并非罕见。名贵宠物品种的有偿配种在宠物圈内是一种普遍现象。本案中,双方仅以口头协议达成约定,容易引发争议。从法律角度看,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动物进行配种,本质上构成一种合同关系。根据双方陈述,该合同属于附条件的有偿合同,因此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若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条款清晰,不仅有助于避免纠纷,也能在发生争议时明确违约责任,使举证和维权更加便利。律师建议,在涉及宠物配种等类似交易时,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双方权益。如您有更多合同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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