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分心驾驶致奔驰追尾 交通事故全责认定解析
北青报讯:李女士在前往汽博中心途中,因对路线不熟悉,于是在寸滩立交掉头时未能及时减速。此时,她将iPhone 7放在操控台上,手机不慎掉落至地板。为了寻找手机,她边开车边低头查看,一时疏忽未注意方向,最终导致车辆撞上前方一辆起亚轿车,奔驰车的车头也撞到了一辆重型牵引车的保险杠。事故造成奔驰车车头受损,起亚车尾厢右侧凹陷,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江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事故现场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立即指导李女士取出三角警示牌,放置在车辆后方,以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经交巡警认定,李女士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奔驰车的损失约为5万元,起亚车的损失约为2万元。在交通事故中,如何认定一方负全部责任?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判定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负全部责任:
1. 追尾碰撞前车;
2. 变更车道引发事故;
3. 倒车或溜车导致交通事故;
4. 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造成碰刮;
5. 在绿灯放行或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
6. 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未让行驶出的车辆,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时发生事故;
7. 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引发事故;
8. 逆向行驶导致交通事故;
9. 右侧超车引发事故;
10. 超越正在正常掉头、左转弯或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
11. 冲红灯引发交通事故;
12. 在设有禁止掉头标志或标线的地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等区域掉头引发事故;
13. 碰撞依法可以暂停或停放的车辆;
14. 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 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事故;
16. 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驾驶过程中务必保持专注,避免因分心引发事故。如遇交通事故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妥善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