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银行不良贷款激增 资产负债比例红线将近(图)
银行对一个国家的金融管理及政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利用银行这支金融巨手,对国家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怎样科学利用银行存贷款业务,开展相关的国家金融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
五大银行不良贷款激增
截至8月30日,A股16家上市银行中期报告全部披露完成。统计显示,16家上市银行上半年净利润合计6907.81亿元,远超非银行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之和。不过,上市银行净利增速继续下滑,五大行中交行、工行、建行净利增速降至个位数。另外,五大行不良贷款增加491.77亿元至4235.01亿元,增幅达13%,且不良贷款率均有反弹。
另外,A股上市银行中都有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升的问题。数据显示,五大行上半年不良贷款规模较年初增加491.7亿元,截至6月30日,不良贷款余额达到4235.01亿元。总体来看,根据银监会数据,上半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024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新增规模993亿元。据悉,这已是该数据连续12个季度保持上升。
从不良贷款率来看,截至6月30日,五大行不良贷款率均有上升,上升了0.02-0.08,仅有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在1%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华夏银行、北京银行资本充足率为9.95%和10.38%,均低于监管要求。而浦发、招行、光大、南京银行、中信资本充足率则低于11%,接近10.05%的监管红线。
银行资产负债比例规定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认为,银行贷款应当遵循相应的存贷款上下限的规定。一旦当银行贷款,导致资本充足率过低,可能会引起银行的破产清算。
银行贷款业务,虽然以赚钱为目的,但在多数的情况下确实可以帮到很多急需帮助的人。如果,银行单纯的以赚钱为目的,任意贷款,那么不仅会直接导致银行的关门大吉,还可能对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破坏。(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