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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福喜裁员 340人因经营困难丢“饭碗”(图)

法律知识 2年前 (2023-06-18) 浏览 123

上海福喜裁员  340人因经营困难丢“饭碗”(图)插图

在福喜过期肉事件被曝光两个月后,走入经营困难的上海福喜终于做出了一个忍痛的决定,遣散340名公司员工,以试图缓解当前的困境。然而,业内人士则认为,此举只是杯水车薪,可能于事无补。

上海福喜遣散员工

在福喜过期肉事件被曝光两个月后,福喜(OSI)集团做出了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执行员工遣散计划的决定。福喜集团昨天表示,“ 这是个极其艰难的决定 ”。此次遣散员工总数共计340名,其中226名员工为上海福喜直接雇用,114名为外包合同员工。在业内人士看来,福喜在中国的困境超出想象。食品专家朱丹蓬表示,福喜很难东山再起,但也不会放弃中国市场,最有可能的是改头换面再来过,而遣散员工是第一步。

经营困难法定的裁员条件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知名劳动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劳动部主任,杨帅律师提示,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而对于企业的裁员也规定相应的法定条件,以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如此的大规模的裁员,预示着福喜可能很难走出困境,但这也表明有一大批的劳动者将面临再就业的问题。希望这批劳动者能积极的面对现在的困境,早日找到工作。(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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