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休产假被辞退是否合法?正星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分析
女工李某在休产假期间被正星科技有限公司辞退,引发劳动纠纷。李某自2000年9月起一直在该公司销售部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0年9月7日,她开始休产假,然而在同年11月11日却意外收到了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李某在产假结束后多次与公司交涉,未能获得合理答复,遂委托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专职律师朱军依法维权。
李某认为,自己在公司工作十年有余,一直兢兢业业,为了兼顾工作推迟生育,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然而,她在产假期间却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令她难以接受。更令她愤慨的是,公司以“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对李某进行恶意指控,不仅损害了她的名誉,还对其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
2011年3月5日,郑州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此案,并定于5月27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