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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刘兆平骗取科研经费341万 虚开发票违规

法律知识 2年前 (2023-06-19) 浏览 147

山东大学刘兆平骗取科研经费341万   虚开发票违规插图

山东大学刘兆平骗取科研经费

山东大学刘兆平因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万元,被判刑13年。反腐败的声音每天都在全国各地热涨,高校这片净土似乎受到冷待,当正义的呼声席卷而来时,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躲过。

据悉,刘兆平系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兼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副主任。刘兆平,1958年3月19日出生于江苏省丰县,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教授。刘兆平曾任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副所长、山东省新药药理中心主任等职务。

2002年12月,刘兆平教授调入山东大学,任山东大学新药药理和安全性评价中心中心主任,主持领导山东大学GLP实验室的建设。2012年3月30日,其因涉嫌犯贪污罪被刑事拘留;2012年4月13日被逮捕,刘兆平被羁押于山东省济南市看守所。

教育部强调,要不断提高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落实、自觉自律和监督查处,要通过监督检查,对于违规现象及时提醒,督促整改,防微杜渐,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及时堵塞漏洞,形成震慑。

虚开发票的规定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律师说,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用于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所谓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可以用于申请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运输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为了骗取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大量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山东大学的主任骗取公款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科研环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没有完善的健全的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让高校领导贪一时的物欲而扰乱正常科研秩序是不可取的。行为要受到秩序的保障同时也要受到秩序的约束。(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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