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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借闺蜜宝马高速上“龟速”行驶 高速车速有何限制

交通事故 1年前 (2023-06-21) 浏览 105

女司机借闺蜜宝马高速上“龟速”行驶 被撞几近报废

据FM93交通之声报道,8月7日下午,王女士驾驶一辆宝马“龟速”行驶在高速快车道上,而她行驶的前方路面通畅,没有任何异常。这时紧跟在宝马车后面的一辆重型大货车按照正常速度行驶,等发现前面的宝马时又是急打方向又是紧急制动,但此时两车距离太近,大货车左前角直接把宝马顶上了中央护栏。整个事故过程险象环生,所幸小车王女士系紧了安全带,将自己牢牢固定在座椅上,才没有在小车前顶的过程中受伤。面对交警的一再询问,王女士才吐露了实情:这宝马车是从她闺蜜那里借的,闺蜜买来没多久,总共才跑了不过2000公里,借车的时候闺蜜也一再嘱咐要王女士开车小心。没想到竟是如此这般“小心”,却把闺蜜的爱车撞得几近报废。

女司机借闺蜜宝马高速上“龟速”行驶 高速车速有何限制插图

女司机借闺蜜宝马高速上“龟速”行驶 高速车速有何限制插图1

高速公路车速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另外,新交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3分。所以王女士还面临扣3分的处罚。我们常说的控制车速,安全行车,但是在高速上这个速度的控制既包括不能太快,也包括不能太慢,否则都是巨大的安全隐患。庆幸王女士本人没有收到什么伤害,但是由于她违反交规过错在先,又是借来的车,那么这辆宝马车几近报废的赔偿责任其不得不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具体的赔偿问题,欢迎您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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