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因政策调整逾期交房是否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解析
近年来,房价持续高位运行,买房和卖房的话题始终备受关注。相比其他商品交易,购房涉及的环节更为复杂,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问题也常令购房者困扰。两年前,王先生在上海虹口区选购了一处小区房产,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支付了部分房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应于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交房。之后,王先生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共计30.8万元。然而,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王先生仍未如愿入住新房。
他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2035元。今年6月,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开发商在庭审中辩称,此次逾期交房是由于政府调整了项目验收流程所致,并非其自身原因。合同中也明确指出,若因法规、政策调整或政府部门行为导致交房延迟,开发商可据实延期。此外,开发商还通过公告形式向全体业主发布了《关于×××小区交房时间调整的通知》,王先生当天签收了该通知,且未提出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根据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若因政府审批政策及流程的变更,且非开发商原因导致交房延迟,开发商有权据实延期。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对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徐桐表示,本案中开发商逾期交房并非其主观过错,而是由于政府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同时,开发商已通过公告形式及时通知购房者,王先生也未提出异议,说明其已知晓并接受了交房时间的调整,开发商已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
徐桐律师还提醒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交房时间、违约责任以及免责情形的相关内容,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日后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纠纷。购房是一项重大决策,需谨慎对待,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