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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转租被拒,能否索要双倍定金?法律解析与维权指南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25) 浏览 106

刘女士有一套闲置房屋想要出租,由于是首次出租,她格外谨慎。她投入了不少资金对房屋进行装修,希望找到一位合适的租客,把房子租出一个好价钱。然而,事情并没有她想象中顺利。在将房屋信息发布到网上后,刘女士经过筛选,最终与一位来自湖南的朱小姐(化名)达成意向。朱小姐看房后非常满意,并主动支付了500元作为定金,表示愿意租下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不过,她提出想将其中一间房转租出去,这让刘女士感到不安。她担心朱小姐可能成为二房东,无法掌控合租对象,一旦房屋安全出现问题,损失难以承受,而且影响今后的出租计划。因此,刘女士和丈夫商量后,决定不将房屋租给朱小姐。

朱小姐得知消息后非常不满,情绪激动地表示,为了看房和准备租房,她已经购买了清洗剂、洁厕灵等工具,花费了不少精力将厨房和卫生间打扫干净,而且转租只是为了分摊房租,并不会给刘女士带来麻烦。她还威胁刘女士,如果不租给她,她就要去法院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面对朱小姐的强硬态度,刘女士无奈之下求助于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指出,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其设立前提是双方已存在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目前,刘女士与朱小姐之间的租房合同尚未签署,双方也未开始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定金的法律效力尚未成立。此外,法律强调合同双方地位平等,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条件。刘女士因未达成一致而拒绝签约,属于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不构成违约。因此,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但无权要求双倍返还。

律师进一步解释,朱小姐的威胁缺乏法律依据,不会受到支持。最终,朱小姐在律师的劝说下,拿回了500元定金,放弃继续租用刘女士的房屋。

由此可见,定金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常被误用,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只要了解相关法律,明确定金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就能有效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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