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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取消高铁合同 中方索赔机制与法律保障分析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20) 浏览 267

墨西哥取消高铁合同,引发广泛关注。中国高铁首次与国外合作,投入大量精力,严格按照招标程序成功中标墨西哥城至克雷塔罗高速铁路项目,成为我国在海外承建并完全采用中国标准的首条高铁。然而,墨方却单方面决定取消合同,这一举动令中方企业感到遗憾。那么,对于中国企业的利益如何保障?墨西哥政府表示,将依据《公共工程及相关服务法》,对中铁建公司牵头的中墨联合竞标体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联合体报价的1%。据此前报道,联合体报价总额约为44亿美元,因此赔偿金额预计不超过4400万美元(约合2.7亿元人民币)。赔偿将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协商,并对外保密。

墨西哥通讯交通部铁路运输处长苏阿雷斯指出,赔偿事宜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联合体进行协商处理。北京时间11月4日凌晨,墨西哥通信和交通部正式宣布,由中国铁建牵头的国际联合体成功中标该项目。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11日下午会见前来出席APEC会议的墨西哥总统培尼亚时表示,中国高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性价比高,并拥有丰富的运营经验,此次中标是按照墨西哥招标程序,凭借自身竞争力取得的合法、公正结果。

墨西哥取消高铁合同 中方索赔机制与法律保障分析插图

在法律层面,郭延虎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指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若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可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情形。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在履行期到来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默示毁约则是指有确凿证据表明对方届时无法履行合同,而对方又拒绝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还规定,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违约金过高,则可请求适当减少。此次墨西哥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方企业虽已投入大量资源,却未能获得应有的保障。中方企业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双方友好协商,更应借助国家力量推动合作,确保公平合理的利益保护机制得以落实。(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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