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溺亡后网贷追债引争议:子女债务父母是否需承担?
自2017年8月16日起,北京各高校陆续迎来学生返校,然而,家住吉林省蛟河市的范泽一却永远失去了重返校园的机会。范泽一出生于1997年,是一名大三学生。2017年8月3日,他向家人表示要返回北京继续学业,随即离家外出。当天下午,家人在其卧室发现一封遗书,内容写道:“一步错、步步错”,并表示“我的心已经承受不住”。发现遗书后,家人立即拨打范泽一的手机,但电话已无法接通,随即报警。警方随后以“失踪人口”立案调查。
范泽一失踪的次日,即2017年8月4日,其父亲的手机开始陆续收到数十条催债信息。其中一条信息写道:“账单今天3点前查不到全款,马上群发通讯录,贴吧通告学校领导,及辅导员,并上传个人征信记录,后果严重,自己看着办!”另一条则威胁称:“逾期者注意了:在(再)不归还欠款,我们在你学校的贴吧、交流群、兼职群群发你的借款信息,马上开学了,去学校逮你,最后通过速X借申请仲裁,欠债还钱,别让我找到你,现在归还欠款一切好说,不要等你哭着求我。”与此同时,范泽一的父亲还接到了多个追债电话,对方在谩骂之后,均声称范泽一借了高利贷,联系不到本人,便转而向其家人索债。

2017年8月5日,范泽一失踪两天后,一具浮尸在水中被发现并报警。警方对尸体进行了DNA比对,于8月14日确认该浮尸正是范泽一。在警方出具的《死亡证明》中,明确指出其死因为溺水,死亡时间约为2017年8月5日。
范泽一的手机在案发后被警方找到,但由于长时间浸泡水中,手机已无法使用,但SIM卡保存完好。通过恢复手机数据,警方发现范泽一的微信通讯录中存有多个网络借贷平台的微信公众号。据学生反映,这些公众号常在校园兼职群中发布兼职信息,诱导学生介绍同学进行贷款,并给予介绍人一定的回扣或提成。只要介绍一名同学关注公众号,便可获得几十元的奖励,但前提是介绍人本人也必须从这些平台贷款。

范泽一的家人表示,他们怀疑范泽一的死亡与这些网络借贷平台存在关联,因此希望警方彻查真相,既是为了告慰范泽一,也是为了警示其他大学生,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范泽一的父亲提到,家庭经济状况尚可,范泽一本不应有借贷需求,但他怀疑范泽一可能因兼职而陷入高利贷的漩涡,最终导致“新贷还旧贷”,债务越滚越大,最终酿成悲剧。
8月17日下午,记者从吉林警方获悉,范泽一的死亡事件已引起警方高度重视,主管领导明确指示要不惜代价查清事件真相。目前,蛟河警方已受理范泽一家人的报案,并全面展开调查。

关于“子债母偿”是否有法律依据的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与父母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子女的债务并不由父母承担。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况:
1.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若父母以家庭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其债务应以家庭共同财产承担,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共同承担责任;
2.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遗产时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但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可自愿偿还,也可放弃继承以规避债务。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债母偿”并不具有强制性,属于道德范畴。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父债子还”“子债母偿”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父母仍会主动替子女偿还债务,这种行为虽不被法律强制要求,但值得社会给予理解与支持。它不仅体现了亲情的深厚,也有助于维护社会中的和谐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