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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租购同权读名校系误读 生源不足时才可入学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08-11) 浏览 141

武汉:租购同权读名校系误读

7月30日,《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完成意见征集(下称《实施意见》),进入修改、完善和审议环节,将于近期公布。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住房租赁试点区域,根据企业运营规模、资金实力、运营能力、信用等因素,选择不少于5家国资企业、5家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住房租赁企业,作为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试点企业,争取于今年底之前实现住房租赁项目落地,新增租赁住房7000间,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

本轮试点工作由住建部等国家九部委共同发文推动,因7月17日广州租房新政16条中的“租购同权”条款而备受关注。不少网络媒体将这一条款解读为“租购同权可读名校”。

武汉:租购同权读名校系误读 生源不足时才可入学插图

多位武汉资深房地产人士均表示,网上这些说法失之偏颇,有博取眼球之嫌。

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印发《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16条措施,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记者查询原文发现,引发热议的条款完整表述如下:“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两类人租房有机会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类是有户籍或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没有自购房产;一类是符合市或区积分入学政策条件的,没有户籍的随迁人员子女按照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入学。”

广东一资深教育界人士指出,租购同权中的“权”,只是指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可以拥有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并不是拥有读名校的资格。一直以来,广州都有“具备正规租赁合同就有可能入读公校”的规定,新政措施并无多大变化。

武汉情况与广州类似。市教育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武汉已于多年前出台《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租房子女能够就近入学享受义务教育,但条件是当学区生源不足时,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才能就近入学。如果学区生源超额,武汉则实行户口、房屋产权优先政策,即学龄儿童户口、父母户口和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由教育服务区的学校优先安排就近入学,“第二顺位是有房无户者,最后才是租户子女。”

现实情况是,无论是广州还是武汉,热点公办小学按户口、房屋产权优先政策排序早已排满,没有“人户合一”的学区房业主子女都难以实现就近入学,更遑论租户子女。专业人士指出,购房获得的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与租房获得的使用权不可同日而语,“从法律上讲,租购同权也有歧义。”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认为,网络上不少自媒体将租购同权“可读公校”混淆为“可读名校”,“正是鉴于此,武汉在《实施意见》中回避了租购同权这一说法,改用保障承租人享有公共服务政策,这一表述更为准确明晰。”

租购同权的好处有哪些

1、缓解买房热情

大大的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现在有为数众多的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既然不要买房就可以享受到教育了,何必拼死攒钱买学区房呢?

未来一种可探索的模式:选择在自己相对负担压力不会太大的区域买房,孩子有教育需求可以临时在学区内租房。

2、教育资源合理化

未来不再是只有买房者的子女可以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租房者的子女同样可以获取优质教育资源,可预见的是此政策也是在为教育资源合理化工作推进助力。

3、人才吸引力大大提升

在一线城市,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北漂、上漂、广漂、深漂因为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资源而逃离北上广深呢?

所以,租房确权,那么对于人才的吸纳将是颠覆性的影响。

4、居住环境大大提升

本次《方案》提出下列租房房屋要求,大大提升租房者的居住环境质量: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哥们以后再怎么蜗居,也不用住到地下室了!

改建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租住广州CBD的年轻人们,再也不用担心那贵得不要不要的水电费了,空调快开开,睡个舒服的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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