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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能否撤销?离婚时父母赠与房屋如何分割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08-30) 浏览 124

房产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近日,一位七旬婆婆因儿子媳妇闹离婚,欲撤销房产赠与,但其诉求被闵行区法院一审驳回。

周老太与儿子马先生及其媳妇宋女士同住一屋。为表达亲情,她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儿子媳妇。2023年9月25日,三方签订了赠与合同,明确周老太将位于吴宝路的一套产权房赠与马先生和宋女士,但保留对该房屋的永久居住权。马先生夫妻表示接受赠与,并同意周老太的居住权安排。随后,该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申请公证,2023年10月10日,闵行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

然而,好景不长,周老太逐渐察觉儿子媳妇之间关系紧张,后来得知宋女士已于今年2月正式提起离婚诉讼。她认为,儿子媳妇离婚后无法履行赡养义务,遂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并确认房产归自己所有。

周老太称,除了赠与合同外,还曾签订过赡养协议,因此在确保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才将房产过户。但法院审理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协议。本案中,赠与合同已依法公证,且房产权属已发生转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仅在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情形时,才可撤销赠与合同。周老太虽主张儿子媳妇有赡养义务,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法院难以采信。合同中明确约定马先生和宋女士的义务是保障周老太的永久居住权,而周老太目前仍居住在该房屋内,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儿子媳妇存在法定撤销情形。

因此,法院认为周老太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其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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