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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买家因差评引发名誉权纠纷,法院判决买家不侵权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9-05) 浏览 166

2014年11月1日,赵芷巧正在家中休产假,恰逢淘宝网“双十一”半价促销活动前夕。她得知一些商家已提前开始促销,便打算为宝宝选购一些用品。在浏览商品时,她注意到浙江省杭州市一家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司”)在天猫商城上经营的日本某品牌家居旗舰店(以下简称“日系家居店”)所售婴儿用品质量不错,且商品页面上同时标注了“价格”和“促销价”,其中“促销价”为原价的一半。赵芷巧误以为这是“双十一”促销活动的提前预热,于是以“风中的花儿”的账号购买了包括儿童宝宝专用小杯子水杯、2岁以上宝宝练习筷子在内的九件商品。

11月3日,赵芷巧收到了所购商品,但因忙于照顾新生儿,一直未进行评价。直到半个月后的11月18日,她才想起要给卖家一个评价。然而,当她打开淘宝页面查看交易记录时,却发现“双十一”促销活动早已结束,而日系家居店的商品页面仍然显示“价格”和“促销价”,且“促销价”仍是原价的一半,依旧以该价格销售。赵芷巧感到十分不满,认为这属于价格欺诈,遂在给出“好评”的同时,追加了“双倍提价,再五折双十一,欺骗消费者”的差评。

日系家居店对此感到困扰,立即与赵芷巧沟通,解释称其促销活动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且已提供相关广告作为证据,要求赵芷巧删除或修改差评。但赵芷巧不认同其解释,坚持保留差评。由于协商未果,2014年12月3日,杭州公司委托律师向赵芷巧发出律师函,指责其行为损害了商家名誉。

赵芷巧认为杭州公司并未意识到问题所在,反而在污蔑自己,于是将此事发布在新浪微博上,公开表达不满,并明确拒绝修改差评。随着事件发酵,双方的争执从私密的QQ聊天演变为公开的网络舆论战,引发大量关注和评论,矛盾进一步升级。

最终,日系家居店将赵芷巧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中指出,消费者有权了解所购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信息。如果商家开展了降价促销活动,就应当明确标注原价和促销价,而非仅以促销价销售并试图以模糊表述搪塞。在庭审过程中,杭州公司部分商品仍采用“价格”与“促销价”并列的方式进行标注,未能有效说明促销活动的起止时间及原价信息。

赵芷巧认为,杭州公司通过提高原价再以五折促销的方式误导消费者,存在违反《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嫌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芷巧的差评有事实依据,其行为并未构成对杭州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因此驳回了杭州公司的诉讼请求。

此案引发了关于“网购买家是否可以对商品进行差评,是否构成对商家名誉权的侵害”的广泛讨论。如果你对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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