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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患者术后体内遗留钻头 医疗事故引发公众担忧

法律知识 2年前 (2023-09-08) 浏览 121

导读:一位浙江患者在手术后发现体内残留了钻头,医生操作失误给其身体带来严重伤害。若要取出钻头,需再次开刀,将面临二次手术的风险,可能加重病情。试想,若自己的身体里多出一个异物,心情怎能平静?近年来,医疗事故频发,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有所动摇,但即便如此,医院仍是人们不得不去的地方。因为健康无常,人们只能寄希望于就医时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事件回顾:2024年,浙江杭州富阳市的一位黄姓患者因膝盖韧带断裂,5个月前在富阳市中医骨伤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然而,在最近的复查中,她发现膝盖骨内竟然残留着一枚医用钻头。医院方面承认这是医疗事故,并表示愿意进行赔偿,但认为该钻头对身体影响不大。目前,双方尚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来源:央视网)

法邦时评: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次,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第三,直接责任人存在主观过失;第四,患者因此遭受了人身损害;第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本案中,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因主观过失导致钻头遗留体内,造成患者重大伤害,符合医疗事故的定义,应依法追责。

浙江患者术后体内遗留钻头 医疗事故引发公众担忧插图

网友评议:(来源:新浪微博)
@王凌凤:这是医德还是医术的问题?老百姓真的伤不起。
@花开两重天:太缺乏医德了,这些医生简直是庸医。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如今却有人见利忘义,拿钱才认真对待病人。当然,也有不少尽职尽责、把患者生命放在首位的医生,值得我们敬佩与学习。

结语:行医先立德,医者如父母,仁爱重于千金。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见死不救或敷衍塞责,背离了医道的本心。医生应恪尽职守,不断提升医术,以真诚和爱心对待每一位患者,唯有如此,方能无愧于“医者”这一称号!(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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