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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诚意金不买房怎么办?能否退还?法律解析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04) 浏览 193

交了诚意金却不想买房,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金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扰。他在宁波高新区的东御花苑(即“金地东御”)看中了一套房子,为了享受购房优惠,以亲戚汪女士的名义缴纳了10万元“诚意金”。售楼员伍小姐曾表示,这笔诚意金可以用于争取更低的房价,如果金先生不打算购房,也可以退还。为此,伍小姐还请金先生的亲戚在一张申请优惠的表格上签字。金先生当时认为,这笔钱只是表达购房诚意,并无太大风险。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让他措手不及。今年6月,金先生因工作调动,决定不再在宁波购房。他多次向房产公司提出退还诚意金的要求,但始终未果。直到昨天,他委托律师王永强与房产公司交涉,对方却表示,如果金先生不买房,那么这10万元“诚意金”就等同于定金,无法退还。

对此,王律师表示,诚意金并不等于定金,不能简单地按照定金规则处理。随后,记者联系了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的刘慧杰律师,她指出,诚意金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定金,也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因此不适用定金罚则。

关于诚意金的定义,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诚意金通常是指购房者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前,向开发商支付的一笔费用,用于获得优先购房资格。它不同于定金,不具备担保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然而,目前诚意金并未被法律明确界定,属于开发商自行设定的一种营销手段。

尽管开发商声称诚意金是为了保障购房秩序,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购房者发现,诚意金往往被开发商用来变相收取费用,甚至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拒绝退还。这种做法容易造成购房者权益受损,因此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提高警惕,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避免因误解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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