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离婚逃避赡养义务遭妻子抛弃 财产独占引诉讼
孙某为逃避赡养义务与妻子李女士假离婚,结果反被抛弃,财产也被妻子独占。后孙某幡然醒悟,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据孙某所述,2011年10月,李女士曾对他说:“为了不承担你父亲的赡养义务,咱们假离婚吧,离婚后所有财产都归你,这样你父亲和兄弟就拿你没办法了,你也不用再支付赡养费。”孙某经过一番考虑,在利益驱动下同意了这一提议。两人随后前往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三套房产及全部财产归李女士所有。
离婚后,两人仍继续共同生活。去年12月,顺义法院执行法官找到孙某,要求其履行对父亲的赡养义务。为逃避执行,李女士将孙某送回其父亲家中,并对孙父称:“我们已经离婚,和孙某没有关系了,我把他还给你。”此后,孙某因生病失去工作,李女士不仅不给予任何帮助,反而态度强硬,称:“房子和财产都是我的,你没有任何权利去享受。”孙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欺骗,遂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其中一套房产。
孙某认为,李女士以假离婚为手段,意图独占夫妻共同财产,其行为已构成对他的损害,因此他有权主张损害赔偿。他起诉要求分得一套房产。李女士则辩称,房产和财产从法律上讲已属于她个人,且孙某是自愿签订离婚协议的,因此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则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这一责任。本案中,孙某正是为了逃避赡养义务而与妻子假离婚,最终不仅未能逃脱责任,还失去了财产和亲情。这正是对逃避赡养义务行为的警示,提醒我们应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不能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