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亲子鉴定发现女儿非亲生,起诉离婚索赔精神赔偿
王琼与陈勇均为潼南人,两人于2001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交往仅10天便开始同居生活。不久后,王琼怀孕,为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两人于当年8月初前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3个月后,王琼顺利生下一名漂亮女儿,取名陈婷。
然而,尽管有了孩子,两人的婚姻却并不幸福,常常因琐事争吵不断。今年5月,王琼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潼南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由她抚养女儿陈婷,陈勇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面对妻子的离婚诉求,陈勇感到十分痛苦。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女儿陈婷逐渐长大,却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这让他开始怀疑孩子是否是亲生。为了查明真相,陈勇带着女儿前往医院进行亲子鉴定。今年6月20日,鉴定结果显示,他并非陈婷的生物学父亲,这意味着他抚养了近11年的孩子并非亲生。
得知结果后,陈勇于7月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王琼赔偿精神抚慰金及女儿抚养费共计近10万元。在庭审中,王琼对亲子鉴定结果表示不认可,并拒绝带女儿重新鉴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亲子鉴定结果明确显示陈勇并非陈婷的生物学父亲,因此他不应承担该子女的抚养义务。同时,王琼长期隐瞒真相,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也对陈勇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最终,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王琼需赔偿陈勇精神抚慰金2万元,并补偿其已支出的子女抚养费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