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方知女儿非亲生,男子起诉索赔35万并要求重分财产
“离婚时,我曾痛苦到几乎想要结束生命。”昨日,刘健对记者表达了内心的愤懑。1997年,他与前妻郭娟相识并开始恋爱,2005年年底,郭娟怀孕,随后两人在武汉结婚。刘健回忆,当时他深爱着妻子,将所有的收入都交由她管理,自己每天只留10元作为生活费。女儿乐乐更是他心中的宝贝,“我特别疼她,看到好的玩具都会买给她。”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他与郭娟的关系逐渐变得疏远,身边的朋友也开始议论纷纷。
“我一直信任她,直到有一次,我发现她手机里给一个男性朋友发了几百条暧昧短信,甚至还有半裸照片,我才意识到事情不对。”2009年,刘健与郭娟协议离婚。他坦言,虽然心中充满不舍,但为了女儿的成长,还是决定将她留给前妻。“我很爱女儿,但考虑到她才不到三岁,我觉得还是由她母亲抚养更合适。”此外,刘健还将家中一套房产留给郭娟和女儿,自己几乎是净身出户。“我当时非常难过,甚至一度幻想自己事业成功后能回来与她复婚。”刘健苦笑着说道。
离婚三年后,他才得知一个惊人的真相——乐乐并非亲生。起初,他不敢将此事告诉亲友,仍时常去看望女儿。然而,郭娟的态度却愈发冷漠,近两年甚至拒绝让他见女儿一面,还将他的手机号设为黑名单。“本来我已经不再恨她了,”刘健说,“我只是想把这段往事忘掉。”他听闻,郭娟与那位异性朋友已经同居,该男子为了与郭娟在一起也已离婚,两人正计划组建新的家庭。而刘健也打算重新开始,寻找新的伴侣。
然而,命运似乎并不打算放过他。今年6月,郭娟的前男友突然联系上他,透露郭娟刚刚带着乐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乐乐的亲生父亲是郭娟的现任男友,而非刘健。这个消息对刘健来说犹如晴天霹雳:“我真的觉得很憋屈,自己被欺骗了整整六年。她是在利用我对女儿的爱,来获取我的钱财。”他随即打电话质问郭娟,郭娟并未否认,反而表示愿意配合他,将女儿从自己的户口中移除。
面对这样的打击,刘健情绪难以平复。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昨日,他向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三年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他还要求郭娟赔偿30万元精神损失费和5万元抚养费。“以前,我为了女儿能过得更好,什么都让着她。可现在,我才明白,我付出的不是给我的女儿,而是给一个陌生人。”刘健的律师指出,郭娟的行为不仅不道德,还涉嫌违法,侵犯了刘健的财产权,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所侵占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