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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自认过错起诉离婚,法院以感情未破裂驳回诉求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9-29) 浏览 135

丈夫因自身过错起诉离婚,妻子却选择原谅并希望和好。近日,江西省万载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不准离婚。

原告陆永诉称,他与妻子李海如于1996年在同一单位工作时相识相恋,于1998年登记结婚,2002年11月育有一女。自孩子出生后,夫妻感情逐渐变冷,缺乏共同语言,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认为是自己的过错导致感情破裂,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被告李海如则表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虽然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矛盾,但她并未因此责怪原告,而是希望双方能够重新沟通、和好如初,继续共同生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合,婚前了解充分,感情基础较为牢固。尽管原告的过错对夫妻关系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达到破裂的程度。同时,被告表示愿意原谅并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只要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夫妻感情仍有修复的余地。因此,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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