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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被拖欠,劳动者如何依法维权?详解法律途径与案例

劳动纠纷 2年前 (2023-09-30) 浏览 181

案情简介:2013年5月19日,马某某经他人介绍承接了陈某某在肖店乡张湾村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工程,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协议。协议约定:由乙方自行提供施工设备和机械,采用包清工方式施工,土建部分按实际面积结算,每平方米承包价为240元,图纸面积为1719平方米。

庭审中,经法庭主持,双方达成以下三项共识:

1. 关于地面以上工程款支付情况,双方对工程中已借支及支付的款项进行了清算,一致确认尚欠工程款共计51910元,其中包括宋德友10000元、模板租赁费10000元及陈学进5000元。

2. 关于地基的计价问题,双方同意由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共同实地测量地基深度,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委托信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进行造价评估,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实际测量过程中,项目部工作人员赵祖斌参与,测量结果为地基实际深度3.12米,但赵祖斌现场提出按3.05米计算,并表示认可。根据施工图纸设计的地基深度为1.6米,因此超出部分为1.45米。信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据此计算出地基工程总价款为245127.50元。

3. 关于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双方一致同意由马某某负责提供材料,陈某某负责组织维修至符合标准,包括屋面、晾台需重新铺设砂浆,部分住户地坪出现开裂需进行修补。

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陈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马某某工程款85178元。

律师说法:劳动者在遇到工程款被拖欠的情况时,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根据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协议及庭审查明的事实,图纸建筑面积为1719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40元计算,总工程价款应为412560元(含图纸设计的地基深度1.6米)。实际已支付工程款为385650元(含宋德友10000元、模板租赁费10000元、陈学进5000元),尚欠26910元。

对于图纸设计地基深度1.6米以外的1.45米部分,双方同意按实际深度3.05米计算,并依据信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评估的245127.50元作为结算依据。由此计算,超出部分的1.45米地基价款为116536元。按照材料费与人工费各占一半的原则,马某某应得人工费为58268元。因此,陈某某应支付马某某总工程款85178元。

以上是关于“工程款被拖欠,劳动者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法律解读。如您在劳动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法邦拥有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意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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