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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妇为省10万假离婚 为买房假离婚风险多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10-17) 浏览 140

80后夫妇为省10万假离婚

最近几年,伴随着全国多个城市限购政策而来的就是离婚潮的涌现,很多夫妻选择离婚目的就是规避限购限贷政策。10月8日是郑州市发布住房限购政策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据郑州市民政局统计,截至10月8日下午5点半,今天郑州全市共办理离婚登记201对,去年同一天为90对。在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大厅,下午两点刚一上班,就有不少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今年7月初,李女士看中金水区北部一套二手150多平的电梯房,限购前,首付百分之30%,现在二套房需要首付40%,这就需要多花10多万元,考虑到自身经济能力,夫妻二人决定通过假离婚规避限购限贷政策。

为买房假离婚风险多

市民为了买房“假离婚”在法律上有没有风险?“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

首先,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离婚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其次,“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在“假离婚”时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即使复婚,该财产仍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后,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有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因此,从来没有什么“假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当事人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并无区别。所谓的“假”仅仅是道德层面而言的。假离婚后,当一方想复婚,而另一方不肯复婚时,真没辙了。假如约定了财产归一方所有,那“净身出户”的一方就可能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综上,从短期利益看,“假离婚”买房的确让当事人得到了实惠,但也给婚姻埋下隐患,还需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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