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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名模挺6个月大肚含泪走秀,怀孕期间法律有哪些特殊保护?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4-07-08) 浏览 97

凤凰网讯:2016年9月26日,29岁的选美冠军、香港名模赵哲妤现身某品牌活动。她身着白色裹身裙,腹部明显隆起,面对记者关于怀孕的追问,赵哲妤含泪承认已怀孕六个月。她并未透露孩子的父亲身份,情绪激动地强调自己“还是单身”。

赵哲妤曾是女子组合Jelly Girls的成员,2010年参加“中国小姐”选美比赛,夺得港区冠军,并获得总决赛季军。她于2011年推出性感写真,正式转型为模特,活跃于娱乐圈与时尚圈。与一些怀孕后迅速嫁入豪门、成为专职太太的女星不同,赵哲妤的处境似乎更为艰难。

在中国,法律对孕妇提供了多项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主动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否则男方的离婚请求将不被受理。此外,丈夫若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为由要求损害赔偿,法院将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女性结婚、怀孕、产假或哺乳等情形而降低其工资、辞退或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除非女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进一步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构成违法,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刑事司法方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第七十二条也提到,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况的嫌疑人,可适用监视居住,其中包括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若在执行死刑过程中发现罪犯怀孕,应立即停止执行,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由其裁定是否改判。第二百五十四条还指出,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可暂予监外执行。

《刑法》第四十九条也明确指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些法律条文体现了国家对孕妇的全面保护。怀孕期间,女性的身心都处于较为脆弱的状态,因此需要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母亲在孕育生命的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我们应给予她们更多的尊重与关怀。

法律对孕妇的保护不仅限于上述内容,还有更多细节。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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