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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拖欠工资怎么办?劳动者维权法律途径解析

劳动纠纷 1年前 (2024-09-02) 浏览 270

案情简介:李某自2016年10月8日起,在东方红煤矿组织工人进行二氧化碳爆破试验生产,并负责管理铲车、运输车、锚杆机等设备。在此期间,产生了工人工资及机械费用共计51754元,但截至10月29日生产结束,上述款项仍未支付。因此,全体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金某等人2016年10月份的劳动报酬共计51754元。

法院判决:一、李某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人民币31174.4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李某雇佣劳动者提供劳务,理应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因此,法院支持劳动者要求李某支付工资及机械费用的诉求。同时,李某此前已支付的借款及餐费应在应支付的工资中予以扣除。

律师说法:如果包工头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权?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依法处理;其次,可以向包工头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最多可主张11个月)、加班工资等;
2. 劳动仲裁的时效从你离职之日起计算,为一年;
3. 申请劳动仲裁时,需准备仲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仲裁立案后,将进入开庭程序,随后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将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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