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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泄露信息罚三万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图)

法律知识 2年前 (2023-06-07) 浏览 136

快递泄露信息罚三万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图)插图

快递泄露信息罚三万

快递泄露信息罚三万,目前网络上贩卖快递单号等信息,主要是一些淘宝商家用来“刷钻”提高好评度,由此却带来了泄露用户信息的隐患。如果不堵住这种需求源头,任由网络上公开叫卖,单从快递行业打击成本较大、也难完全收效,需建立一种综合打击的联动机制。

快递单号网上公开叫卖、锂电池谎报普通商品快递上飞机……随着网购的飞速发展,快递与老百姓越来越贴身,针对快递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现在起至12 月29 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就《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快递公司泄露用户信息最高罚3 万元。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意见稿》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违反规定的,对快递企业处以5000 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将锂电池谎报为普通商品快递上飞机等原因,圆通、韵达等多家快递公司被注销空运代理资质,引发公众对加强快递安全管理的关注。《意见稿》规定,快递企业应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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