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空气最差城市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解析
十大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中,河北省占据了六个,这对首都北京的空气质量也产生了显著影响。北京与河北,无论谁影响谁,都是我们祖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人,我们不应过分区分地域,而应更加关注如何加强区域合作,共同治理大气污染,还人民一片蓝天白云、青山碧水。
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包括:海口、舟山、拉萨、福州、惠州、珠海、深圳、厦门、丽水和贵阳。而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
数据显示,74个城市的平均达标天数仅为221天,达标率仅为60.5%。从污染物浓度来看,这些城市中PM2.5的年均浓度达到7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1.1倍。仅有拉萨、海口和舟山三个城市实现了空气质量的全面达标。从区域污染情况来看,京津冀地区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7.5%,比全国74个城市平均达标率低了23个百分点。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其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技术资料。若排放种类、数量或浓度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申报。同时,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如需拆除或闲置,必须事先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
排放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国家依据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数量,实行排污费征收制度,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以及国家的经济和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排污费的征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统一规定。所征排污费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并按照国务院规定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接受审计机关的依法监督。
总体来看,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这一区域曾是重要的工业基地,在过去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代价难以避免。然而,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转向注重可持续发展,是一段值得反思的历程。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及时调整,仍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