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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借钱不还反索“叫爸费”,法院调解分期偿还债务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6-11) 浏览 207

儿子借钱不还,父亲年老却得不到照顾,这起特殊的家庭纠纷最终在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得以解决。张平安(化名)早年因生意和生活所需,于1996年至2000年间向父亲借款2万元。然而,自2002年起,父亲因身体多病,生活困难,张平安却未尽赡养义务,对父亲的生活漠不关心。

无奈之下,父亲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并履行赡养责任。法院在第一次判决中已认定张平安败诉,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但张平安并未偿还借款,反而在第二次诉讼中提出荒谬的反诉,称父亲应按每天1元的标准支付他和妻子的“叫爸费”,以及两个女儿的“叫爷费”,并计算出父亲需倒欠他近2万元。

法院对此荒唐要求予以驳回,并指出其行为严重违背了亲情伦理和法律规定。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张平安主动与父亲达成和解,承诺从2007年6月起,分4年还清2万元借款,每年偿还5000元,同时保证每年提供钱粮赡养父亲。这起案件不仅维护了父亲的合法权益,也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明确的法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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