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小李维权案例解析
小李是一名中专技校毕业生,曾在一家由个人开办的小型企业工作,但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半年前,老板因车祸住院至今,期间曾表示经济困难,暂缓发放工资。至今已过去半年,小李多次找老板催讨工资,但对方一直推脱,声称待经济状况好转后再支付。面对这种情况,小李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小李该如何证明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为其提供职业性劳动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劳动关系可依据以下凭证: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4.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 考勤记录;
6.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以及招用记录等三项凭证,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这些证据,劳动仲裁机构可以依据其他有效证据来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